新兴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清明在即 禁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相关
近日,新兴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规定从2019年3月28日至5月4日,该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野外用火行为。这意味着,这38日内,新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把火种带入林区。
清明将至,新兴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时段。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兴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根据新兴防火禁火令,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防火禁火令要求,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前后是扫墓祭祖的高峰时期,也是森林山火的多发季节,坟前烧纸钱、蜡烛、香火、放鞭炮等极易引起山林火灾,每年各地都有惨痛的教训。2018年4月,新兴县天堂镇梁某在扫墓祭祖时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达1088亩,被新兴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5年4月,新兴县太平镇黄某因清明扫墓不慎引发山火,过火林地面积41.2亩,烧毁林木蓄积57立方米,绿化树2800株。黄某被新兴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2015年4月,东莞籍市民方某在天堂镇五二村委山塘坑山山脚燃烧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方某被新兴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护林如爱家,防火靠大家。新兴防火禁火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新兴县森林火情报警电话:0766—2955357,森林公安报警电话:0766—2955460。
新闻推荐
3月24日下午,新兴县太平镇江上垌的“云浮市优质高产水稻示范片”田间地头,农民们或使用小型农机耙田,或勤快地插秧抛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