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审议《阳江市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3、审议《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阳江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设5个内设部门,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4人,其中,在编24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 212 家,实缴单位2968 家,净增单位205家;新开户职工 1.69 万人,实缴职工14.88万人,净增职工0.56 万人;缴存额28.47亿元,同比增长33.92 %。2020年末,缴存总额166.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6%;缴存余额61.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 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 提取:2020年,提取额18.62亿元,同比增长22.47%;占当年缴存额的 65.38%,比上年减少6.1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05.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5.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0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8.49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8.25%、减少27.40%。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71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2万笔83.53亿元,贷款余额53.8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7%、增加11.31%、增加7.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93%,比上年末减少9.5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购买国债:因个贷率较高,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无此类项目。
(六)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55亿元。其中,活期0.04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90亿元,1年以上定期1.7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7.93%,比上年末减少9.5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8111.28万元,同比增长13.96%。存款利息1212.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895.4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1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9889.75万元,同比增长19.8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358.31万元,归集手续费762.8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68.44万元,其他0.1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8221.53万元,同比增长7.63%。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7.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8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1.66万元。
2020年初,上缴财政管理费用886.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01.0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81.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517.0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761.59万元,同比减少25.83%。其中,人员经费551.33万元,公用经费144.82万元,专项经费65.4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12.77万元,逾期率0.209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00%提取。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77.87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2020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81.2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1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20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7.42%、增加3.91%和增加33.9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25%,国有企业占11.58%,城镇集体企业占21.06%,外商投资企业占2.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57%,其他占0.6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03%,国有企业占16.72%,城镇集体企业占16.68%,外商投资企业占4.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26%,其他占0.03%;中、低收入占93.40%,高收入占6.6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17%,国有企业占8.79%,城镇集体企业占29.01%,外商投资企业占8.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72%,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8.87%,高收入占1.13%。
(二)提取业务: 2020年,5.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6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8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80%,租赁住房占0.98%,其他占0.0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1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2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8%,出境定居占0.87%,其他占0.3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16%,高收入占9.8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1.6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07%,比上年末减少0.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899.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84%,90-144(含)平方米占82.73%,144平方米以上占13.43%。购买新房占89.0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10.9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8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2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8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44%,30岁-40岁(含)占37.72%,40岁-50岁(含)占24.37 %,50岁以上占4.47%;首次申请贷款占99.8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16%;中、低收入占95.34%,高收入占4.66%。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5笔415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628.1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77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此类项目。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5.27%,比上年减少29.60个百分点。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组织机构、政策资讯、服务网点、业务指南及其他信息公开内容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yjgjj.cn)。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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