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被诈骗二防被误导

阳江日报 2020-11-05 10:21

[摘要]市金融工作局提示市民防范金融直播营销风险

本报讯(记者/张志清 通讯员/林春林)昨日上午,市金融工作局约见记者,希望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提示,防范随直播带货兴起的金融直播营销风险。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应通过辨明直播主体资质、看清直播内容、知悉投资风险这三招,防范被误导尤其是被诈骗。

市金融工作局这位负责人表示,网络直播带货今年突然火爆,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青睐。其中,有些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已经有被诈骗或被误导引发纠纷的案例。为此,该局正与银保监等金融监管机构一道,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出风险提示,希望阳江市广大民众引起足够重视。

据介绍,当前金融直播营销存在两方面主要风险,一是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其中很可能隐藏诈骗风险,由于直播平台开设账号门槛太低带来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其中有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有的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多靠营销氛围促成冲动消费。二是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有的直播营销为博眼球,对产品搞夸大宣传、噱头宣传,有的搞偷换概念、简单比价。

这位负责人给市民支招:可从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水平。一是辨明直播主体资质,消费者如果有意购买直播推荐的金融产品,一定要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及其从业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二是看清直播内容,在直播场景下,容易出现由于直播时间限制或消费者中途观看等原因导致的信息披露不足、消费者信息获取不全等情况,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之前要补足补全相关信息。三是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全部重要信息后,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金融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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