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阳江日报 2020-11-04 08:36

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债权人:

《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9月16日经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17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0年9月25日实施(由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相应的《债权分配书》给债权人)。

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44999元,职工债权优先受偿,受偿比例为42.85%。普通债权的受偿比例为0%。

特此公告

阳江佳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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