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1年内参保可追溯待遇
[摘要]新生儿医疗费能否报销?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回应——
本报讯(记者/吴晓霞)市民杨先生近日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他的儿子在出生后被告知患有新生儿黄疸,由于指数比较高,需住院治疗。孩子住院治疗后,花费不少钱。孩子刚出生尚未参加医保,但他妻子参加了职工医保,孩子的住院费是否可以报销?近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科负责人。
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科负责人表示,根据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杨先生小孩在出生1年内,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才可以报销其出生后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生儿属于特殊群体人员,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1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母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随母亲享受医保待遇;如新生儿母亲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1年内办理参保手续,其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给予报销。
该负责人举例说,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8年和2019年,需在出生之日起1年内办理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参保登记并缴费,方能享受从出生之日起发生医疗费用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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