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阳江日报 2019-01-08 10:0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工程位于阳江市境内海陵湾东岸,海陵岛西北侧海域,阳江港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区规划的22号油气泊位处。

本工程新建1座停靠175,000 m3 LNG船的接卸码头(水工结构按可停靠217,000 m3 LNG船设计建设),码头长360m,近期停靠175,000 m3 LNG船,最小兼顾10000 m3 LNG船。配套建设工作船码头1座。码头设计吞吐量近期210万t/a(含转运量10万t/a),远期达到600万t/a。

项目总投资98007万元,总施工期约27个月,劳动定员29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 水工建筑物占海、港池疏浚和炸礁作业会破坏底栖生境,直接造成底栖生物损失;②施工作业产生悬浮泥沙会造成水体混浊水质下降,对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产生影响;③ 施工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④ 施工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⑤ 施工废水和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的环境影响

① 到港船舶尾气、输气管线安全阀排放、管道检修等排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② 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码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水环境的影响;③ 到港船舶及作业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④ 生活垃圾和船舶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3)环境风险

① 在施工期,工程区附近水域往来的施工船只将会增加,船舶发生碰撞引发溢油事故的可能性有所增加;② 在营运期,该水域的船流密度略有增加,船舶发生碰撞引发溢油的可能性有所增大;③ 本工程货种为LNG,发生LNG泄漏时,可能造成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并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 保持挖泥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密闭性;② 控制施工队伍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的排放;③ 爆破选用延时爆破工艺、乳化炸药,并严格按要求控制起爆药量;④ 施工作业需按规程操作,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监理和监测;⑤疏浚作业及炸礁作业尽量避开经济鱼虾类的主要繁殖育苗季节3月~5月;⑥禁止捕杀保护鱼类或保护的野生生物;⑦做出适当的经济补偿,生态补偿资金可用于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等。

(2)营运期主要染防治措施

① 生活污水和机修生产含油污水分别送库区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为库区绿化用水;船舶污水由经海事局认可的接收船接收处理;② 船上输气管线安全阀排放、管道检修、泄漏等事故排气,经收集送统一排气筒排放;③ 选择新型低噪设备,设备定期维护保养;④ 按有关规定配备固废物分选临时贮存船舶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不得向码头前沿水体和航道水体丢弃各种垃圾;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纱布等属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① 在码头附近海域配备必要的导助航等安全保障设施;② 服从和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③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避免不利作业条件;④ 建立相关应急反应部门的应急通讯联络机制,制定溢油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LNG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为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工程建设符合《阳江港总体规划(报批稿)》(2018年)、《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2年)和《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2017年)。工程在建设和投入营运后,将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努力减少由于本工程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可以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① 到“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政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栏目(网络地址:http://www.yjgx.gov.cn/list/?c108.html)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② 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咨询或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单位: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农垦商务大厦8楼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方式:18588905517,邮箱:dongbin@gdyd.com

(3)环评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4)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各机关、企业、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邮寄或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或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个人或单位意见,同时请留下联络方式,以便建设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意见反馈。

八、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网络地址:http://www.yjgx.gov.cn/list/?c108.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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