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正在兴起的“回购热”
[摘要]悲观情绪已经释放,机会正在来临
■ 安信策略
近期受投资者担忧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影响,市场延续调整格局。目前市场情绪处于低迷状态,一些中期问题已成为共识,经济与企业盈利趋势,中美贸易摩擦等。但在考虑中期问题外,我们也不能忽视市场边际变化及其可能带来的机会。
我们认为在未来的1-2个月边际会发一些积极变化,是产生一波反弹行情的时间窗口。首先,中期经济预期是一致的,但短期却又不具备大幅恶化的可能,内需下行大概率是平稳温和的,贸易摩擦短期实际影响也将有限。市场经过持续调整,估值已经到达历史底部区域水平,同时在稳金融政策基调下,当前不具备大幅“杀估值”基础。上市公司基本面从中报看增速维持平稳,如果短期经济不出现超预期下行,市场不会立即进入“杀业绩阶段”。
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回购有关规定的建议。此次修正案草案出现了现存制度三大短板进行补足:
一是回购情形规定不足。现行将回购的合法事由限定于四种特定情形: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等。
二是程序要求不尽合理。现行情况下,我国公司回购股份必须召开股东大会,涉及各种事先通知、公告等事项和期限要求,程序规定较为复杂。
三是库存股制度缺失。现行《公司法》不允许将购回股份以库存方式持有,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撤销回购专用帐户,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回购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也要在一年内转让。
2018年之前A股的回购大多以回购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股票为主,次数多但金额小。2014—2017年,境内上市公司主动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仅为同期现金红利金额的1.5%。同期,美国、英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分别达到4127起和2086起,回购总金额与其同期现金红利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3.57%和49.50%。
拥有充足的现金储备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是实施回购的能力保障,同时较低的估值水平会加强公司进行回购的意愿,在当前政策支持下,其在未来成功实施股票回购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
我们认为,目前从政策、资金、市场特征、投资者情绪及估值多个维度看,A股市场基本具备了底部区域的特征。这意味着,即使指数的绝对底部未必过去,市场的下行空间也很有限了,市场已经进入可投资阶段,这个时点位置再执着于市场已经充分反应的悲观情绪意义不大。我们认为美国新一轮加征关税靴子落地,其潜在的连锁反应市场迅速反应之后,投资者观望情绪将有所释放,市场有望迎来反弹机会窗口,在这期间,金融数据改善程度,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的程度,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推进的程度,以及对于四中全会及新一轮改革开放政策的预期或将影响反弹行情的力度。
中期来看,从未来的宏观经济及企业盈利增速趋势,到全球货币政策,A股市场流动性环境及投资者情绪的规律,我们认为未来一个阶段的行情主要是结构性的。它的主线将是符合中国产业升级方向和政策战略支持、景气能够向上的新经济部门,龙头将是其中的真成长公司,是能够在基本面,例如订单收入利润,得到验证的公司。我们认为重点关注的方向应该在新科技、新消费、新服务领域,包括5G、医药、云计算、航空装备、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
证券阳江营业部高级投顾 曾广航S1450615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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