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范意识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2021年省、市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近日开始至2月5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各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后,先开展明察暗访,重点了解校外培训机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包括举办者是否参加疫情防控培训1次以上,各机构是否开展疫情防控演练1次以上、安全排查1次以上;重点人员跟踪检测情况,相关防疫物资储备、防疫设备设施和日常防疫等情况。
检查中,检查人员还重点了解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办学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教材、教辅、app等消费行为;是否存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为学生上课的情况;是否存在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是否做到在培训期间全程向社会公布将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等情况并保留资料备查;是否按要求保存培训过程材料;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不定期进行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把学生参加培训形成的过程材料发给家长,接受家长监督;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市教育局表示,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校外辅导机构的疫情防范意识,明确防控责任,弥补疫情防控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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