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多管齐下推进工伤康复工作 去年完成工伤康复确认1150宗
本报讯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工伤康复工作,市人社部门着力构建省、市工伤康复服务体系,打造不同层次的工伤康复机构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工伤康复服务网络,帮助工伤职工尽快恢复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2020年共完成工伤康复确认1150宗。
据悉,工伤康复是利用现代康复手段和技术,最大限度恢复和提高工伤残疾人员身体功能及生活、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的一项医疗服务。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均可申请工伤康复:尚在工伤医疗期内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达到伤残等级,经康复检查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其他符合《广东省工伤康复介入标准》情形的;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社会化管理的工伤职工,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为更好地规范工伤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活技能,人社部门着力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机制,制订并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工伤康复精准发动机制推动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20]180号)。基本涵盖了工伤康复所需的各种功能评价、治疗训练和咨询、培训项目,为工伤康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完善政策体系的同时,市人社部门确立了以“早介入”“早研判”的工作机制。对于外伤导致的肢体骨折或韧带肌腱损伤、脊柱脊髓损伤、重型颅脑外伤及烧伤后瘢痕增生的工伤职工,特别是具有康复意愿、具备康复价值的工伤人员实行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康复治疗等工伤保险待遇,让工伤人员最大限度改善和提高其生理功能和职业劳动能力。陈某妹在2014年因工伤导致胸髓损伤并截瘫,伤残评定为二级伤残。为了帮助其尽快恢复劳动生活能力,人社部门为其连续5年申请到省康复中心进行工伤康复,目前陈某妹心理健康,工伤康复效果明显。
为帮助康复机构提升工伤康复水平,提高工伤职工康复效果,韶关市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各康复机构加强康复技术交流研讨,提升康复理念和康复治疗技术。在尘肺工伤康复治疗中,通过专业纤支镜肺泡灌洗术、肺康复治疗项目、呼吸操、呼吸控制训练、呼吸肌训练、胸廓放松训练、咳嗽训练、体位排痰法、力量耐力训练和有氧训练等康复治疗,有效缓解尘肺老工伤人员的身体不适,延长了尘肺老工伤人员的寿命,改善了其生活质量,深受尘肺患者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韶关市承接省下放的10000多名老工伤人员中,尘肺职业病人占2200多人,近10年来,人社部门对尘肺老工伤人员主动服务,有序安排尘肺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效果明显,截至2020年底,尘肺病人生存率近8成(1752余人),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其中80岁以上尘肺老工伤人员有300人以上,90岁以上尘肺老工伤人员有40人以上。
接下来,韶关市将持续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建立健全工伤康复精准发动机制,提高工伤康复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伤职工公平享有优质工伤康复,最大限度改善和提高其生理功能和职业劳动能力,促进其重返岗位和回归社会,增强工伤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闻推荐
本报讯韶关市“两会”今日召开。韶关市市民不仅对今年“两会”高度关注,更寄托了众多希望和期许。记者昨日采访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