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违法执法行动 拆了韶关一家养猪场全程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该市浈江区城管局负责人承认此做法错误

新快报 2020-12-11 13:04

韶关市浈江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通知。

新快报讯记者谭建东报道“无可否认,这是一次错误的拆除行动!”12月8日下午,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称浈江区城管局)一位副局长作出上述表态。

11月27日,浈江区城管局出动约40名执法人员,与犁市镇的干部一起,强行拆除了位于犁市镇梅村焦冲的一家养猪场。据了解,这个距离韶关市区约50公里、地处偏远山区荒地的养猪场,曾于2020年8月20日接到过一张落款为“韶关市浈江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韶关市浈江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浈江区为整治市容市貌而设立的政府部门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浈江区城管局。犁市镇政府和浈江区城管局都是该办公室的成员单位。记者就此采访了浈江区城管局的一位副局长,他承认,这是一次违法执法行动,因为该办公室没有执法资质,它所发的通知并非有效的法律文书。

而这次违法执法行动,犁市镇政府说是浈江区城管局主导的,浈江区城管局又说是犁市镇主导的。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得知,认定一个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该怎么样处理,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先是由执法部门向业主送达书面通知,并告知业主拥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等救济手段。如果需要依法拆除业主又不愿意自行拆除,执法部门须先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后,执法部门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涉事养猪场的主人沈先生告诉记者,直到被强制拆除时为止,他一直都没收到过认定养猪场是违法建筑的有效法律文书。他说,事发之前,国土、林业部门有人来现场勘察过,但并没有告知他该养猪场是否构成占用耕地或林地。

记者深入了解事件,发现该强制拆除行动是养猪场和广东友丰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友丰公司)之间纠纷的一个高潮。2016年起,铁路林场把地租给了友丰公司。然而沈先生1998年就在林场租地养猪了,到2008年已发展至被拆除前的规模。沈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几年他每年养两趟猪,一趟500头,纯利润会有15万元左右。由于经营状况良好,沈先生没有主动关停养猪场的意愿,因此与后来租地的友丰公司产生纠纷。

据了解,友丰公司先后和村民发生过多宗纠纷,最终均不了了之。

2019年10月15日,友丰公司用余泥堵住养猪场的出入口,至今没有处理;村民张杰的稻田、鱼塘被友丰公司施工的余泥毁坏,至今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就租地一事,犁市镇曾组织沈先生和友丰公司进行调解,沈先生曾提出镇干部都觉得太低的70万元补偿价,但调解依旧没了下文。

12月3日上午,友丰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在犁市镇政府向记者表示,拉余泥堵住养猪场出口、毁坏张杰的农田情况属实。但他否认公司砍伐了张杰家周围的树木。前员工沈学坤2017年打断村民沈周凤的手一事亦情况属实,但他否认当年斗殴是因为公司的事而起。

养猪场被违法拆除,沈先生损失惨重。尤其是去年他刚斥资20多万元对养猪场进行修缮改造,这一来都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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