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活动 发现问题督察整改

韶关日报 2019-12-14 08:46

本报讯近期,市检察院组成的检务督察组,对六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一次检务督察。

本次检务督察的对象为浈江、乐昌、南雄、新丰、翁源、乳源共六个县(市)、区检察院。重点督察2018年以来,各基层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等。督察内容具体分解成33个检查项目,督察工作完成后,由被督察单位负责人在《检务督察现场督察记录表》核实签字确认。

在本次检务督察活动中,督察组发现被督察单位存在问题共92个。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向相关基层院发出《检务督察整改建议书》,要求相关基层院在规定时间内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市检察院上报整改情况,市检察院也将根据上报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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