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开展全市范围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物业六大违法违规行为
广东建设报讯记者成昱勋报道:近日,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韶关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决定年底前在物业管理领域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开展物业管理综合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物业服务企业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未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二是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三是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的。四是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五是未按规定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的;未按标准和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的。六是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道路、绿地或者其它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
建设单位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的。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三是未按规定配置或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的。四是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五是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建设单位不及时申报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六是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出租停车位(车库)等其他行为的。
业主委员会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存在伪造业主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或者书面委托书等情况的。二是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三是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四是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
韶关市住建局表示,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给予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其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新闻推荐
韶关市税务局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全市新增减税8.95亿元受惠面达97.87%
本报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韶关市税务局媒体见面会上获悉,今年以来,韶关市税务部门坚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