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集中宣判多宗毒品犯罪案件 共同抵制毒品 维护社会和谐

韶关日报 2019-06-29 08:56

本报讯近日,乐昌法院公开宣判了4起毒品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被处以刑罚。

经乐昌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赖某、谢某、石某(女)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且属情节严重,其中陈某贩卖毒品数量超过10克,同时被告人陈某、赖某、黄某(女)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陈某等5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查获在案的毒品均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销毁。

此次公开宣判打击和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和艰巨的禁毒工作任务,乐昌法院将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乐昌法院也提醒广大群众,要认清毒品给家庭、社会及国家带来的危害,共同抵制毒品,维护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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