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事项 加强日常监督提升派驻实效
本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特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的下属单位发出首份《监察建议书》。这是韶关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为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规范化管理,市纪委监委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引、绩效评价办法等制度;印发《关于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试行)》,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谈话提醒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等重点事项,通过参加会议、约谈提醒、专项检查等措施,深挖问题线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对被监督单位多检查、多提醒,能把一些可能发生的大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谈话提醒885人次。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监督任务更加繁重等新情况,市纪委监委建立委领导及机关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机制,将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组,充分整合办案力量。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82条,立案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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