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法院运用网络信息办案 成功调解一涉外民事纠纷案

汕尾日报 2019-01-10 13:28

汕尾日报讯(记者 林敏 通讯员 陈若鹏 黄雁敏)1月2日下午3时,外国籍当事人毛某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款,对陆丰法院的办案团队表示了由衷的感谢。近日,陆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外民事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案原告中文译名毛某生(俄罗斯国籍),在中国留学期间,通过微信向被告陈某佳商议购买32000件反光马甲安全背心,总价款108800元。原告预付了定金人民币32640元后,被告未依约按时交付货物,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后原被告于2018年5月1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派出所签下退款约定,约定于10日前退还原告定金32640元,之后被告陆续退还定金,尚欠20860元。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未还,随后杳无音信。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2018年8月1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裁定将该案移送陆丰市人民法院处理。

收到案卷后,该院认真做好诉讼服务指南,切实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接待毛某生后,办案人员积极耐心与他交流,了解案件始末,明确其诉讼请求,并表明法院会竭尽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外籍人士不熟悉中国话及中国法律程序,办案人员贴心地做好诉讼服务指南,细心且耐心地通过电话方式引导毛某生有序按时进行诉讼,切实为毛某生提供了司法便利。

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因被告故意一直回避诉讼,该院通过多次上门、电话联系、手机信息、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被告所在社区也出具了被告及家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证明。办案人员通过两次走访被告多位邻居后,联系到了被告的一名远房亲戚,其亲戚表示同意配合法院尝试联系被告。但因被告对诉讼有所顾虑,一直未敢与法院法官直接联系,办案人员仍然耐心的通过被告亲戚数十次电话间接互通信息达成初步调解方案,经过几天的努力,被告终于认识到逃避诉讼的法律后果,主动与办案人员联系,这起纠纷案有了实质性的跨越式进展。

在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路途遥远往返不便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变通思维改变办案方式,将短信、微信引入民事案件调解流程,既缩短了送达时间,也加快了办案速度。通过草拟调解协议后以短信、微信方式和原、被告协商多次沟通修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同意调解,这起涉外网络购物纠纷案成功调解。陆丰法院运用网络信息办案新方式,真正让办案效率步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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