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惠或建 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

羊城晚报 2018-04-24 20:19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宋毅、陈晓鹏报道:4月21日,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十一次联席会议上提出,参照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做法,推动在东莞、惠州邻近深圳地区划出一定区域,规划建设跨行政边界的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区内生产总值、税收存量归当地所有,增量部分由三地政府在协商基础上按比例分成。

会上还审议通过了五市近期共同推进的46项重点合作事项,主要涉及机制共建、交通运输、生态环保、产业合作、民生事业等5个领域。其中,交通运输类的项目数量位居首位,达24项。

深圳土地面积不足2000平方公里,在急速发展过程中早已面临空间不足的困境,这也使得它的产业和居住往周边城市外溢的现象尤为突出。无论是从官方的规划,还是民间的实质情况来看,深圳、东莞、惠州三座城市早已形成了密切关联。但跨区域、一体化发展往往面临行政区划的挑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胡彩梅曾表示,在都市圈时代,不同城市的经济活动已经连为一体,但经济指标仍然按照行政区域来统计,导致反映问题并不准确或全面。有必要建立起都市圈化的统计体系,并改革地方政府考核和激励的方式,破解区域治理的难题。

此次联席会议提出“参照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做法”,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别在哪里?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参照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做法并不等同于采用深汕特别合作区模式,“打造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是三地政府在联席会议上的意向性说法,并没有进入到政策的规范程序,仅相当于提了个建议。而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广东省政府已经做出的决定。”

“深汕模式的核心是深圳主管合作区,汕尾市配合,合作区4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完全交给深圳主管,该区域的发展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规划。”宋丁认为,此次联席会议上提出,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税收存量归当地所有,增量部分由三地政府在协商基础上按比例分成,这意味着深圳只是分享该区域增值的部分。

宋丁表示,“如果不在实质性的问题上做出深层次的改革,例如管理体制和利益分配格局等方面的改革,这个所谓的试验区就很难走得很远。”

无论如何,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提出,意味着三地合作将进入新的阶段。按照联席会议内容,接下来深圳、东莞、惠州将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机制、合作模式,明确试验区选址、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主导产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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