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2021〕1号
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9-10-B1(SJ)宗地面积3088.48平方米宗地坐落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南侧广汕公路南洋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0,≤4.5建筑密度(%)≤30%绿化率(%)≥25%建筑限高(米)≤100米主要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3088.48平方米投资强度保证金11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18020BA0303|
4415820BA0069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起始价2340万元加价幅度3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3月2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15时备注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有关规定确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用地位置: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南侧广汕公路南洋。
3.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R22)。
4.规划总用地面积:3193.6平方米(4.79亩),其中实用地面积3088.48平方米(4.63亩)、道路面积105.12平方米(0.16亩)。
5.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①、容积率:1.0<容积率≤4.5, 3088.48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3898.16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可建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1389平方米;②、建筑密度:≤30%,其中主楼≤25%;③、绿地率:≥25%;④、停车率:≥25%,停车位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⑤建筑限高:≤100米。
6.应按可建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2%以缴交认购款的方式落实保障性住房的配建任务。
7.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应按《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块的北侧或与相邻地块共建,出入口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9.应同步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房和不少于6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宜设在首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宜结合绿地设置居民健身设施。
10.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配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和垃圾收集间等设施。
11.各类管线接出(入)口根据周围现状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予以确定,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12.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人防、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
13.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
14.未涉及问题应按《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汕头市“三旧”改造有关政策执行。
15. 出让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按实用地面积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15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5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3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时整至2021年3月16日15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cn.shantou.gov.cn/)》、《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cn.shantou.gov.cn/stcnzrzyj/gkmlpt/index)》和《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四)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七)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应配建的文体设施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和垃圾收集间,不得销售,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无偿移交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九)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十一)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以下要求缴交。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或转账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土地出让价款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市财政专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潮南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4)89600206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帐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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