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座落澄海区原城东旧中学巷七号,混合三层,房屋建筑面积91.73平方米,其中无房产证建筑面积56.31平方米系于1996年在本宅楼房加叠建。该房于2000年3月22日由澄海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并补偿在澄海区万盛园南13幢一层14~15号新建楼房。如对上列房地产权有异议者,希于30日内持合法证件及书面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否则,本人将依照规定申办房地产交易交换手续。
声明人:陈佩侬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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