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汕头市警方通报近期侦破的3个典型案例
8月25日上午,市公安局联合市扫黑除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市公安机关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叶某强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澄海区肖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潮南区贝某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这3个典型案例。
非法放贷暴力追债
2019年10月15日,汕头警方接到一宗举报非法放贷、讨债犯罪线索。2020年1月31日,专案组在取得足够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出击,一举打掉这个以澄海区人员叶某强等人为首的非法放贷再暴力讨债的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叶某强、蔡某伟、林某荣、朱某清等4人。后经深挖扩线,又陆续抓获涉案人员8名。2020年7月24日,市公安局将该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团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发放高利贷,并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追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案件3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宗、寻衅滋事违法案件2宗,造成2人轻微伤,物品损失4000多元,多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被侵犯,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被影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人民币1.3亿多元,在澄海区澄华街道、凤翔街道为主的区域为非作恶,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寻衅滋事恶意讨债
2019年10月份,澄海警方连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因还不起债务,被人上门采取辱骂、恐吓甚至打砸等方式进行讨债。经前期侦查,涉嫌这多起寻衅滋事恶意讨债的,是一个以肖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依托在澄海区经营的一家公司从事放高利贷、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与借贷人签订虚假借贷合同,随后以“砍头息”“手续费”“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分期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借款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虚高借款。另外,该集团成员还开设赌场并在赌场非法放贷。
2020年7月30日,澄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肖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肖某等5人被判处7年2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目前判决已生效。
强索修缮坟墓者钱财
2019年3月,潮南区纪委监委、潮南区公安分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称两英镇古溪社区高田村民贝某海、贝某江等人强行向在高田村山地修缮祖坟的人员索取钱财。
潮南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核查,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依法立案开展侦查。2019年10月23日,潮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以贝某海为首的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明,2015年开始,犯罪嫌疑人贝某海担任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古溪社区高田理事会会长,至2018年任期届满后犯罪嫌疑人贝某海拒绝卸任,继续自任为高田理事会会长。犯罪嫌疑人贝某海担任高田理事会会长期间,纠集犯罪嫌疑人贝某江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修缮坟墓需要缴交“香油钱”为由,多次强行索取到两英镇古溪社区高田山上修缮坟墓人员的钱财,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8月17日,潮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贝某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告一审判决,对该集团首要分子贝某海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该集团其他成员贝某江、贝某和、贝某长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
本报记者 林子海 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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