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电诈”期间,建行汕头市分行教您识别“买卖账户行为”

汕头日报 2020-08-21 01:02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局联合发文惩戒贩卖个人银行账户和对公结算账户,全链条严打电信诈骗网络犯罪,但部分社会公众人员防范意识仍薄弱,经不住不法分子诱骗,成为买卖账户的“帮凶”,在此建行汕头市分行邀您共同了解识别“买卖账户行为”。

什么是买卖账户行为?买卖账户包括买卖、出租、出借账户,具体指个人或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以卖、租、借的方式给予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

为什么要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为电信诈骗、洗钱、逃税、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协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

买卖账户的后果是什么?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其组织者,银行和支付机构5 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其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社会公众的我们,如何保护自身权益,防范买卖账户危害?可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对公账户等,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二是切勿以身试法。不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支付宝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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