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装购车“试驾”骗走汽车 澄海警方快速出击三人被拘

汕头日报 2019-08-28 01:33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到二手车行买车,想试下车辆性能是否完好,要求车行老板让自己试驾兜一圈,可以说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本着买卖信任的原则,老板一般也都会爽快地答应下来。可是万万没想到,澄海一车行竟遇到这样一个“买家”:一试车就有去无回。车行老板报警求助后,澄海警方介入调查,很快就把涉嫌诈骗车行汽车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3人抓获。

8月14日13时23分,澄海警方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有一名顾客于8月13日到他的二手车销售店试开了一辆小汽车,后以要开车去接其朋友为由将车开走后,却没有将车归还。他们没有该顾客的联系方式,怀疑被骗了。

接到110指令后,溪南派出所迅速处警,联合分局刑侦二中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快速追踪锁定嫌疑人的活动轨迹。8月25日下午5时许,办案民警在凤翔街道凤新二路一住宿抓获诈骗车行汽车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澄海区莲下镇人)。

据陈某交代,因抱着二手车行销售车辆没有合法手续,即使被骗,车行也不会报警的想法,自己在8月13日到溪南镇一车行佯装要购车“试驾”,并由车行店员陪同,在附近路段进行试车。随后,借口搭载朋友文某森到该车行另一门店看车。看完车后,自己便以送文某森上班为由,趁机把汽车开走,并以4000元的价格将汽车卖出。当天晚上,办案民警又先后抓获了与陈某结伙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文某森(贵州省凯里市人),以及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奇(四川省资阳市人)、余某杰(13岁,潮州市饶平县人),现场缴获赃物本田小汽车一部。

目前,陈某、文某森、唐某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余某杰因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也就此提醒,车行在卖车时,一定要注意预防此类骗局。当买车者提出试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身份,并保证其试车行为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切莫因大意而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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