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贴及在站 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建站补贴 最高可获50万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市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贴及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工作近日正式启动,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自本月3日起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最高可获建站补贴50万元。
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贴及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5月14日起新增的市直、区县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以及自2018年5月14日起市直、区县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进站博士后,可申报生活补贴。
据了解,申请单位应自新设站(创新实践基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建站补贴。而申请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第一次资助须完成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申请第二次资助须在站(创新实践基地)满21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汕头市对2018年5月14日起新增的市直、区县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对2018年5月14日起市直、区县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新进站博士后,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人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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