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走进大学
模拟法庭提高了大学生涉电法律法规知识
11月21日,汕头供电局在汕头大学举办模拟法庭活动,由汕大法学院的学生担任模拟法庭中审判长、书记员、起诉人、应诉人等角色。法庭展示了一起人身触电纠纷案件的模拟庭审过程,剖析了人身触电纠纷的争论焦点,明确了各方主体应负责任及法律依据,引导大学生了解涉电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用电意识。
案情回顾:
“2016年7月5日,蔡某的房屋需要搭建防雨铁棚,雇请黄某为其搭建。黄某接受雇请后,联系陈某一同到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同日18时30分左右,陈某在搭建的铁栅处(旁边立有供电局的电线杆,杆上装有电能表箱)进行电焊作业时,触碰到旁边线路致触电。经医院120医务人员现场检测后确认死亡。
死者近亲属遂将房屋业主和供电局起诉到法院,请求:1.判决被告供电局、蔡某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401045.5元;2.判决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律师说法:
1. 从事涉电作业的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的相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2. 电力设施受《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保护,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法下从事危险作业及其他危险行为。
3. 电表前的电线设施,产权归属供电局,电表后的电线及电力设施,产权归属用户,产权人应注意确保其产权下电力设施的用电安全。市民在用电时,应注意不要乱拉电线,使用时如发现漏电情况,应及时修理。否则,如发现漏电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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