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 通 告 华府〔2021〕4号

梅州日报 2021-03-25 05:59

为进一步加强五华县行政辖区内烟花爆竹的管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我县的森林资源,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五华县行政辖区全域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范围

五华县行政辖区全域。

二、禁燃禁放时间

自2021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三、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各种烟花、鞭炮、拉炮、摔炮、火箭、魔术弹、地老鼠等烟花爆竹制品。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谩骂、侮辱、殴打、围攻执行职务人员和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落实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联合执法。

七、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110。

特此通告。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新闻推荐

千帆竞发 百舸争流

五华县双华中学校长胡剑辉“爆竹喧天传喜庆,黄牛耕地播丰收”。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学校在改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