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江河五华河干支流3月1日起禁渔4个月

梅州日报 2021-03-24 15:10

本报讯每年的三四月份是鱼类的怀卵期,而五六月份是鱼类繁殖的旺盛期。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环境,3月1日起,我县正式实施五华县2021年琴江、五华河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4个月。

3月3日,记者在县长乐公园看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正在张贴宣传横幅并对过往的行人进行禁渔宣传。据了解,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五华县辖区琴江、五华河干、支流水域均为禁渔范围。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

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我县将集中力量, 加强禁渔期间的巡查管理,严惩非法捕捞行为,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将根据《渔业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八条以及《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保护水产资源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黄蔚鹏李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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