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
决定:
任命李政江为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李国昌为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张祝平为五华县司法局局长;
任命刘锐锋为五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廖炯龙为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赖勤的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旭伦的五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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