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好法官”陈麟基:一心为公 两袖清风

深圳特区报 2020-10-26 06:19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丽

2000年9月29日,病魔无情地夺去了一位人民法官年轻的生命——陈麟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处级审判员、国家一级法官,在离38岁生日还有10天时离开了他挚爱的家人和法律事业。或许,陈麟基会感到欣慰,女儿高考时毅然选择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成了一位优秀的道德与法制教师,以另一种形式接过爸爸的接力棒;退休的妻子也继续在教育战线上发挥着余热,远赴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支教……

●生命之光照亮社会

2009年父亲节,女儿陈彦丹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父亲,我心中的太阳》,寄托对爸爸的思念。他是女儿心中的太阳,也是一道照亮了社会的生命之光。

2000年9月5日,陈麟基还坐在审判长席上审理案件。休庭时,一阵腹痛袭来,他不得不拨通妻子电话,可到医院止痛过后,他下午就回到法院开庭,直到10日被送进广州南方医院,他还乐观地表示“病情好转就回去办案”。然而,病情在15日急转直下,他人生中第一次对工作“失信”了。

1982年,陈麟基从广东政法学校毕业,分配到五华县检察院;1984年他被调到深圳市中院,正式开启了法官生涯……19个春秋里,他审理过一大批贪污、走私、行贿、受贿案件,如“9898”湛江走私案、兴川锗饮料案、原野公司老总侵占案、麻黄素制毒贩毒案等。

1998年,湛江走私案发案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级法院负责一部分案件的审判工作,市中院一致决定由“铁案”法官陈麟基担任主审法官。该案仅被告就有85个,陈麟基硬是写成10多万字的阅卷笔录,绘制了5万多字的图表。“9898”大案审结后,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对深圳中院的审案质量和速度给予了高度评价,陈麟基荣立个人二等功。

●一身正气守住初心

作为一名法官,陈麟基明白审判权的意义。为了与时俱进,他先后参加大专班、法官学院进修、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学习,住院前还在准备毕业论文;对于犯罪分子的几次威胁,他正气凛然;妻子下岗,有人主动提供工作,被他严词拒绝……年轻同事至今记得他教诲:“法官也是社会一员,难免受到权力干预、金钱诱惑、亲情牵制,但坚持"法官的上级只有法律",我们就能顶住压力,把每一宗案都办得"铁案"如山。”

1994年,轰动一时的原野公司老总彭某侵占财产案进入审判程序。面对当时从重、从快、从严惩处的社会舆论,作为主审法官的陈麟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他发现,彭某有1000多万元资金确未构成犯罪证据,力排众议,最终以证据确凿的那部分犯罪事实,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6年,附加驱逐出境、没收赃款。

●把最后的笑容留给故土

铁面无情的陈麟基在生活中却充满人情味,虽然经济并不宽裕,但对家乡建设毫不含糊。

他的老家在五华县平南镇平东村,平东村小学改建危房,陈麟基带头捐款,还带动深圳老乡和同学一起凑了5万多元。一个名叫旭珍的小女孩父亡母病无人照料,他每个学期都寄给学校200元当作她的学费……去世前3天,陈麟基在亲人和同学陪同下回到五华县老家,此时,已无法讲话的他,把最后的笑容留给了故乡。

陈麟基去世后,广东省委追授他为“人民的好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法院模范”称号,广东省高级法院为他追记一等功。2001年4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向陈麟基同志学习的决定,追授他“人民好法官”荣誉称号。2004年,他的事迹走上银幕,电影《生死界线》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陈麟基的形象不仅留在了电影里,也镌刻在了特区百姓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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