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梅州日报 2020-10-18 08:51

掌上梅州讯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全面展示建设成果,引领广大基层检察院在新时代争先创优、奋发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等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等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近年来,我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智慧型”的五型检察院,依法忠诚履职,强化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亮点纷呈。该院2018年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201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2016年以来多次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有9个集体和8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有12个集体和63人次受到市级表彰奖励。案件管理科在2019年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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