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老板往车辆发动机撒糖 兴宁一男子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刑拘

梅州日报 2020-10-27 08:13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郭继田) 因不满公司对其劝退处理,一男子为报复老板故意将白砂糖倒入公司所属汽车的发动机内,致使发动机损坏。近日,梅州市梅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利用智慧新警务智慧新侦查手段,成功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杨某金(男,梅州市兴宁人),破获1宗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

今年7月29日,事主郭某发现其公司停放在畲江镇高新区工业园某厂内的一辆红色解放牌半挂牵引车发动机被人投放异物,造成发动机损坏,遂报警。接报后,园区高新支队与畲江派出所开展警务联动,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及调查走访,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金。9月2日,警方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犯罪嫌疑人杨某金如实交代了2020年7月14日,在被公司指派运载货物到广州时,因货物没能及时送达,导致被收货公司投诉。事后公司对其作出劝退处理。他因不满公司的处理结果,便心怀怨恨,于7月24日9时许到公司车辆停放处,将白砂糖倒入其驾驶的牵引车发动机里,造成该车发动机损坏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金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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