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印发《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拟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体系

梅州日报 2020-06-12 08:43

本报讯日前,梅州市印发了《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

《要点》从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水平、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作用、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4个方面,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其中多项任务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在信用建设方面,梅州市将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建设制度文件,建立完善相关信用制度,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功能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功能完备、运转有序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建设梅州市市县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库。梳理全市信用信息资源,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更好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建立开展信用核查的常态化机制,做好市级机关绩效考核中“政务诚信”考核工作和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推动梅州市信用状况排名提档进位。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梅州市将探索信用破解证明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体系,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使用信用评分,将交易主体信用评分结果应用于项目评标,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意识,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加快建设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构建全市联合奖惩“一张网”,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支撑行业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实现精准监管。探索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对申请人作出信用承诺的,简化、便利事项办理,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助力企业注销便利化,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在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梅州市将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生的非主观恶意、暂时的失信行为,可不记入失信记录,可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创新开展“信易+消费”系列项目,探索开展“信易租”“信易行”等“信易+消费”项目,培育发展信用经济,规范联合奖惩应用,鼓励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要点》还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治理、诚信宣传教育”等列入创文工作任务,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曹优生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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