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多名退役军人获省应急救助资金帮扶 符合条件最高可领10万元救助

梅州日报 2020-05-18 09:04

本报讯(记者丘佳溢通讯员欧海英)近日,梅州市3名退役军人获得了“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救助款,救助金额近4.5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他们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重大家庭变故引发的家庭经济困难。据了解,今年以来,梅州市已正式受理审批应急资金申请5例,申请拔付逾10万元。

“如果没有这4万多元的救助金,可能我后续的治疗都难以完成,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雪中送炭,也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帮助我们顺利申请并领到救助金。”家住梅县区的退役军人林先生说。林先生因重大疾病于2019年6月至9月期间多次在梅州市人民医院住院并进行放化疗,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个人自付费用近6万元,这对于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的林先生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了解到他的家庭困难后,立刻着手协助办理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并获批。

据了解,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是用于帮助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严重生活困难的资金,该项政策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从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救助对象包括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以下11类群体: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救助类别共分为申请人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重大家庭变故及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四种,其中,“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脑中风、瘫痪等25种。救助数额将按照申请人救助类别和生活困难程度,相应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可在困难发生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申请通过审批后,救助资金将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拨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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