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印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本报讯 (记者赖运香)市教育局日前印发《梅州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进一步加强梅州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因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突发事件提供意见指引。
《预案》指出,心理危机干预要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的原则,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对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开展危机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预案》提到,危机干预的最佳时期一般在事件发生24小时之后、72小时之前。
《预案》要求,要层层压实职责,全方位建设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各个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各学校要成立心理危机应对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心理危机应对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心理健康专题会议;各班班主任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每月至少安排1次以上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会或者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班级要设学生心理委员。此外,要建立培训制度、备案制度、鉴定制度、保密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这项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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