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法院网上成功调解一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武汉事主隔空庭审了却赔付案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翁远明)昨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展示了一场独特的庭审,出现在原告席上的是家住梅城的李先生和代理人,而被告方则出现在电脑屏幕上。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法院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原告被告异地参与庭审。
去年9月6日,来自湖北的被告刘某峰驾驶大货车到达梅江区三角镇大觉寺前路段时,与原告李先生的父亲李叔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李叔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今年2月,李叔的家属李先生等人将刘某峰和为货车承保的武汉市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梅江法院,索赔经济损失。
由于两个被告均在湖北武汉,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院立案受理后,首先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和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然后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核实证据材料,就赔偿标准问题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受疫情防控的限制,我院决定采用微信小程序"粤公正"进行网上开庭审理此案。”承办该案的许法官介绍说。
“被告方需要赔偿给原告方的损失一共是40.65万元,被告方是否确认?”法官通过手提电脑向屏幕上的被告方询问。“我确认!”被告答道。“被告方是否同意调解方案?”“我同意!”由于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此案庭审不到半小时便顺利结束,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转至原告方银行账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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