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小”演绎“大爱”
■ 邱发平
26日,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和爱心企业联合到兴宁市水口镇开展公益活动,为困难学子和敬老院老人送去关爱。活动期间,志愿者和爱心企业的工作人员为兴宁市水口镇下堡中心小学的30名困难学子送上每人1000元助学金,鼓励学子们好好学习、奋发图强。(见《梅州日报》10月27日4版)
勿以善小而不为。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帮助困难学子们虽然是小小善举,但雪中送炭的温暖,给他们以切实的帮助,无疑会大大激发学子们学习奋斗的信心,让他们在知识改变命运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励志,坚定有力 。这种公益慈善之举走进贫困地区,这些身边看得着、摸得到的善举和感人事迹,可更有效激发社会的感恩、向善之心,也鼓励更多的市民关注慈善、参与慈善,推动公益文化和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和传承。
“善小”演绎“大爱”。善小助学协会联合爱心企业的善举,扩大了公益力量和志愿服务覆盖面。“涓涓小善”汇聚成“大爱无疆”,以志愿服务精神激励起企业等社会主体的责任感,辐射带动更多的人或者机构加入其中,能更有效营造尊老护幼、友爱互助、团结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城市充满志愿关爱正能量。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协调社会关系有着重要独特的作用。随着社会深度变革,志愿服务不但在扶危济困、帮弱助残方面发挥作用,更成为促进公众交往的有益模式。作为一种传递崇高精神追求和塑造良好社会风尚的向善之举,应当推动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文明生活方式融入城市发展血脉。
志愿服务精神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方式之一。当前,梅州正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可将志愿服务作为培育和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可与“创文”有机结合,加大志愿服务机构扶持力度,推动制度化建设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好志愿服务项目和品牌,同时通过完善激励回馈机制,推进志愿者队伍大众化,壮大志愿服务力量。让更多弱势群众得到关爱和帮助,以良好可持续的志愿服务风尚铸就城市文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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