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是多少?
梅城热心读者:自2019年9月1日起,广东省将用新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请问什么情况要收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是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是以地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为依据。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规定,自2019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施行之日起,广东省将适用新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共有5种适用税额,分别为15、25、30、40、50元/平方米。广东省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征收,其中梅州市梅江区适用税额为每平方50元,兴宁市、五华县、梅县区、大埔县、蕉岭县、丰顺县适用税额为每平方米40元,平远县适用税额为每平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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