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禁用工具捕鸟或判刑 丰顺公安抓获一非法捕鸟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张爱飞)近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汤西镇辖区某山头抓获一名涉嫌使用禁用工具捕捉野生鸟类嫌疑人。
据了解,接报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快速部署、迅速出击,在汤西镇辖区某山头现场抓获一名利用鸟类电子诱捕装置诱捕野生鸟类嫌疑人,查获鸟类电子诱捕器、遥控装置、鸟笼等作案工具一批。经查,嫌疑人王某田自2019年6月至7月期间,多次到汤西镇辖区使用禁用工具捕捉野生鸟类。目前,嫌疑人王某田因涉非法狩猎罪,羁押在丰顺县看守所,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悉,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知,梅州市行政区域内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和破坏、猎捕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民警提醒,春夏季是鸟类频繁活动期,也成为非法捕鸟高发期。不少人以为抓几只鸟不是什么大事,这其实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非法捕鸟,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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