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检察院聘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

梅州日报 2019-07-17 10:46

本报讯(记者李盛华) 近日,平远县检察院举行首批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为13名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聘书,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

据了解,平远县检察院此次聘任的观察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相关行业中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一线工作人员,具有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等优势,主要承担见证勘验检查现场、提供专业知识和意见咨询、参加诉前程序听证、观摩公益诉讼庭审以及监督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等工作职责。

据介绍,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是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将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为公益诉讼观察员正确履职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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