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创文”专项行动 服务和保障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梅州日报 2019-07-10 10:42

排查案件线索79条、立案67件、发出检察建议66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在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部署要求的过程中,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创文”专项行动,服务和保障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强化相关案件办理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梅州市两级检察院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并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办案效果,实现标本兼治。

日前,市检察院与市消费者委员会签订《关于加强食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双方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案件信息通报和案件办理协助等各项制度。

前段时间,市检察院对罗某忠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梅州市首宗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罗某忠进行赔偿、追回并销毁已销售的假药及公开赔礼道歉。梅江区检察院针对该区生猪屠宰和经营的现状,特别是生猪零售商普遍无法提供齐全“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的问题,积极与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提出行业整改意见。在多方努力下,梅江区已初步形成了一套从养殖、运输、屠宰等生产源头到市场流通的批发、零售整个过程的监管体系,形成可追溯的链条,实现了生猪销售行业的行业整治,让市民吃上“放心肉”。

督促职能部门履职

保障梅州饮水安全

前段时间,经过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的市民发现,一家建在扎田河的企业,只要一下雨,排水渠便会排出“红水”。据了解,该条河流是梅江的一条支流,属于梅江河饮用水源的源头区之一。梅江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黄定山和同事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表示会整理相关证据,并进行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履职。

这是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河湖管理和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时常遇到的场景。检察机关对污染水源问题“零容忍”,如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市检察院和梅江区检察院联合成立专案组,对梅州城区黄塘河、周溪河污染及整治情况开展调查,并由梅江区检察院向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区西郊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落实整改,消除污染隐患。

参与执法检查

提升空气质量

扬尘污染是影响梅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梅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继去年梅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后,市检察院抽调专人到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定期跟进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参与执法检查,排查该类案件线索,着力改善梅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梅县区检察院针对高铁施工队在运泥过程中造成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积极与市公路局、区公路局、区交通运输执法局等部门协调,督促其依法及时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均采纳建议,及时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抑制和降低扬尘污染,收到良好成效。

加大办案力度

助力建设“三宜”城市

针对最近群众反映强烈的梅县区宪梓南路和华侨城餐饮垃圾乱倾倒等问题,梅县区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多次派出干警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调查,检察机关发现部分餐饮企业存在向市政管道倾倒餐饮垃圾、废水及垃圾运输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遗漏以及滴漏污水等现象,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妨碍市政管道正常排水,容易引发内涝,从而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梅县区检察院针对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排水管理、城区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形,依法立案。

检察机关表示,接下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力介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改善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助推梅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本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吕星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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