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青春伤痛 让孩子远离校园暴力
●江育娇
打耳光,谩骂侮辱、聚众打架、持刀威胁、视频炫耀……近几年,校园暴力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亟待引起重视。兴宁法院近日对校园暴力案件进行了调研,呼吁家庭、学校、全社会共同努力,从源头遏制校园暴力发生,保护每一位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案例一
女友移情心不甘聚众打伤他人
小东(21岁)和小晴(15岁)是男女朋友关系,因小东怀疑小晴移情别恋,两人发生争吵,小晴提出了分手,小东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了小晴的QQ,查看其聊天记录,发现小晴确实和同校的小文(16岁)谈恋爱,就通过QQ和电话与小文争辩,并声称要教训小文。2015年9月21日,小东纠集小宇、小兵等人(均另案处理),分别携带砍刀、钢管到小文所在的学校去“算账”,在学校门口遇到正在闲聊的小强等四人,以为是小文叫来的人,便追逐殴打四人,造成一人受伤、摩托车被砸坏。另外,小东在其住家分别容留小宇、小兵等人吸食毒品共四次。
兴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东无视国家法律,借故生非,纠集多人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小东还利用自己的住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小东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案例二
琐事引纠纷喊来“社会大哥”寻衅
2017年6月17日,在某校读初一的小聪和小明因同学之间的琐事发生争执,小明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的“社会大哥”小佳(17岁)和小德(16岁)。6月23日,为给小明出头,小佳和小德来到小聪学校,两人在教学楼楼道质问小聪后便对其拳打脚踢,并将他的衣服撕烂。
6月28日,小佳见小婷(13岁)和小聪在QQ群里吵架,得知小聪在QQ群骂小婷并声称要打小乐(13岁)。第二天,小佳和小婷、小德再次来到小聪学校,在教学楼楼梯口拦住小聪。小佳质问小聪是否还想惹事,并用巴掌打了几下小聪的脸部,后又拉着小婷的手去打小聪未果,小婷就自己上前动手打了小聪一巴掌。小佳见状便又打了小聪几巴掌,随后一脚踢中小聪的下颌部位,小聪被踢得后退几步。小德则拿着手机拍下此段殴打视频。小佳明知小德在拍视频仍继续殴打小聪,并拿出小德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刀刃在小聪面前打开挥舞吓唬小聪。小德随后将录制的殴打视频发送给朋友,导致该视频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佳无视国家法律,为逞强耍横,结伙到学校随意殴打在校未成年学生,其同伙录制的殴打现场视频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小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小佳不服判决,上诉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之后又撤回。
案例三
两女生闹矛盾 各自约人讨说法
上初三的小丽和小珊是同校学生。因小丽听别人说小珊在背后说其坏话,两人产生矛盾。为教训小珊,小丽和几个女同学在放学后将小珊带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巷子里。小珊随即被打耳光、脚踢等。小珊将此事告知其表哥小鹏,小鹏表示会教育小丽等人为小珊出气。2018年3月23日中午,小鹏叫上几名男青年将小丽带到小巷子进行打骂并警告其不准再欺负小珊。
当天下午,小丽和小珊再次发生争吵,小珊又把事情告诉了表哥小鹏。小鹏遂纠结小浩等人(另案处理)前去教训小丽,殴打了小丽以及共同欺负了小珊的小梅。之后,小鹏和其同伙看到小林等几名在现场“看热闹”的学生,误以为是小丽找来的帮手,不加询问就对小林等人进行拳打脚踢,致他们轻伤或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鹏、小浩等人结伙随意殴打多名学生,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给广大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而校园暴力又发生在青少年最重要的成长阶段,对青少年今后成长和性格养成将会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和心理阴影。同时,校园暴力不仅关乎青少年的未来,也打破了很多家庭的幸福安宁,因此值得我们格外重视。
对于未成年犯罪,无论是法律领域,还是教育领域,我们一直在强调教育与惩罚并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教育和保护是具有一定限度的,一旦超越了法律底线,就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不能以保护为名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有不少未成年人觉得自己年龄小,出了事也不怕,他们往往觉得自己还未满18周岁,就算犯了法也不会进监狱的。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事件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预防校园暴力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应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对青少年今后的成长与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三方合力,齐抓共管,才能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阻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还校园一片净土。
首先,父母要增强教育子女的责任感,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心理发展环境,一定要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典范,让孩子在宽松、和善、关爱的气氛中健康成长,培养孩子乐观向上的性格。
其次,学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引导,给青少年树立安全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他人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再次,社会应该营造传播正能量的氛围,不向学生提供充满幻想和暴力的游戏,对于那些孝顺父母、见义勇为、勤俭治学的学生事例进行宣传,树立标杆。
最后,青少年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抵抗诱惑的能力。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家长应当对孩子进行积极引导,让孩子学会如何正确使用网络,共同提升价值判断能力和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过滤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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