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罚违法人员新做法 当街观看警示片、协助执勤、抄写驾乘安全须知书
本报讯 (记者张爱飞)日前,兴宁交警部门按照梅州“史上最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和《全市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持续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手段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兴宁交警采取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手段,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据了解,通过9个月的铁腕整治,目前兴宁城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头盔率明显提升,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在整治行动中,被查获的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人员,执勤人员要求他们观看警示教育片半小时、戴红袖章和黄帽子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以及抄写驾乘二轮摩托车、电动车须知书等宣传资料。此外,还要他们关注兴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同时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两轮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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