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法院发动集中执行“春节攻势” 春节前收回执行款104万元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通讯员徐玮珍)农历岁末将至,年味愈浓,蕉岭法院抓住年末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统一部署开展“春节攻势”集中执行行动。据悉,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平日里人难找、踪难寻且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案件,以此打破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安稳过年的美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罗某于2013年9月22日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蕉岭法院依法判决罗某赔偿陈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08566.24元。但罗某未主动履行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未发现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中,罗某父亲代其分期履行了1万余元。其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罗某积极筹备钱款履行义务,罗某仍未执行。执行法官将其列入首批“通牒”榜单中,敦促其限期履行义务。可罗某不当回事,但法院是认真的,“原以为"将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措施"也就是说说而已,没想到法院这次是动真格的!”被执行人罗某被拘留时懊悔不已。
早在2018年12月,蕉岭法院就多渠道、多形式首次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下达了最后通牒,敦促他们在2019年1月1日前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若逾期不主动履行者,法院将对其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措施。
通过不懈的努力,蕉岭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春节返乡高峰期,加班加点,深入辖区各乡镇,一周来共查访35户,传唤48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7人,执结案件23件,部分履行及达成和解案件7件,执行到位标的人民币10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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