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读者古先生:我和朋友想登记设立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请问登记设立的流程是怎样的?设立登记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市工商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设立,应先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核准,然后再进行设立登记,设立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七)住所使用证明;(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十)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详细流程和文书规范格式可到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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