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委巡察组向1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

梅州日报 2018-11-06 10:58

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1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公开市委巡察组向1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问题。

市公安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扫黑除恶、禁毒等专项工作担当作为不够;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落实基层组织制度不严实;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监督执纪、管党治警宽松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问题突出,系统内腐败案件频发多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市蕉华管理区党委:党委引领作用不明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不严实;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信访维稳工作整治不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到位;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松散,推诿扯皮现象突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漏洞较多,资产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不严格。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弱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推进健康梅州建设履职尽责意识不强,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疏于管理;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下属单位存在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不健全,对下属单位执行财经制度疏于监管,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市教育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引领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流于浅表,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弱化,履行全市教育工作主管责任不到位,推进教育事业补短板力度不足,实施民心工程进度缓慢,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疲软,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落实基层组织制度不严实,选人用人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执纪、管党治党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市农业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不到位,党管农业站位不高,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对政策性农业补贴工作监管缺失,与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农业项目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薄弱,机关党建制度建设缺失,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随意化、形式化;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岗位廉政风险监管不深入,农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下属单位缺乏严格监督,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发放补助和作风拖拉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选人用人不严格,超编、抽调人员较多。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重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对公共交通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整治车辆超载力度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不严谨、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完善、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存在廉政隐患;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

市司法局党组:思想政治引领意识不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肃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广东建设工作不够有力;党建工作不扎实,中心组理论学习不严实,民主生活会不够深入严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质量不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干部任用不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流于形式;担当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加强,对电梯检测等服务保障群众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党建工作不重视,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够,抓早抓小、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举办培训班搞变通、超标准情况;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不严格。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领导班子政治意识不强,核心作用不突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的具体思路和有效措施不够,发挥科技项目资金引领作用不明显;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员管理松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下属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规定不严格,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市体育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等情况;班子成员分工不规范,对县级体育工作指导不到位;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抓早抓小工作不够扎实,纠正“四风”不彻底,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存在推诿现象;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现象,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资金发放、管理使用不合规;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

市公路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推动国省道改造工作和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度不足;党建主业意识不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实,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执行干部选任工作规定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和监督不到位,财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培训费超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下属单位对审计整改不到位。

市中小企业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滞后,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对民营经济发展缺乏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研究,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统筹协调“民经26条”政策落实不够;对“三大融资平台”监管不到位,存在风险评估不足、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对所属国企、民企党组织管理指导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处置国有资产不当,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市畜牧兽医局: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思想政治意识薄弱,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担当精神不足、干事保守,对推动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畜牧业长远规划发展、保障肉食安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履职不到位、担当作为不够;党建意识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滞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滞后,专家库管理不规范,项目评审审核把关不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组织人事工作、财务管理和公车使用不规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市农业科学院:领导班子政治敏锐性不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统揽全局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科研项目任务完成率和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科研合作合同不严格,国有资产管理随意化,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部分科研产品处置不公开不透明。

另外,市委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置。

(李跃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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