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场集市等公共场所 推销的药品安全吗?

梅州日报 2018-10-25 10:38

读者陈先生:有时在农村集市、老年协会、市场等公共场所,可以看到一些售卖保健品或药品的推销人员,有一些老年消费者会购买。这种在公共场合卖保健品或药品的行为合法吗?监管部门是怎样监管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能在上述场所销售,只有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销售。商家举办产品展示或推介活动须经工商部门备案批准。消费者如在上述场所发现举办者虚假宣传或销售非药品类产品的,请向工商部门举报;若发现销售药品或保健食品的,请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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