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查办一起“傍名牌”案件

梅州日报 2018-10-15 09:05

本报讯(记者李跃通讯员黄培元)日前,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查处一起“傍名牌”案件,位于兴宁大坪镇某母婴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着“香港幫寶藡(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字样的纸尿裤被依法予以没收,并依法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了大坪镇某母婴用品经营部销售的包装标明“香港幫寶藡(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字样的纸尿裤,与广州宝洁公司生产的“Pampers/帮宝适”品牌纸尿裤外包装和装潢极其近似。后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结果显示,该产品包装装潢突出使用了与宝洁公司帮宝适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及图案,属于“傍名牌”侵权行为。

商标“傍名牌”是指借助他人的市场信誉和产品信誉,通过“搭便车”、打“擦边球”等形式模仿他人著名商标,造成市场误认混淆,以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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