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出台方案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稳定发展 防控金融风险 服务实体经济
本报讯(记者曹优生)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梅州市从发展直接融资、完善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普惠金融建设、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等方面下功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梅州市金融稳定与发展。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意见》要求,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渠道。各县(市、区)要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新增2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和2家以上企业申报国内A股上市。
要完善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市县两级代偿补偿资金,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梅州市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重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不低于资金总额的10倍,对企业贷款抵押物按其抵押率放大不低于2.5倍。创新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等优惠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发展,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体系,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扩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放贷,推进政银企合作,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搭建“政银保”平台,稳步扩大“政银保”等试点范围。定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特别支持绿色小微企业和绿色农业的贷款,促进梅州实体经济绿色发展。
推进金融科技融合
深化普惠金融建设
《意见》强调,要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鼓励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科技金融分支机构,推动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进一步推动梅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世界客属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发展,打造具有梅州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等创新能力项目建设,建立全面支撑产业技术创新的大平台。支持社会资本建设新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建立梅州科技创新企业数据库。
在全市推广普惠金融“村村通”,继续完善综合征信系统、信用村、金融服务站和便民取款点等4个平台建设。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推广应用产业链融资模式。积极推进蕉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五华县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权贷款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免除“两权”抵押评估费,对“两权”抵押评估费进行专项财政资金补贴,对“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和对不良贷款本金损失部分按比例分担,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
建设地方监测平台
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根据《意见》,梅州市将探索建设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加强金融风险预警处置,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力争在今年底前实现梅州市与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的对接和运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风险发现、监测、预警、处置的闭环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去杠杆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
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力度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房地产授信风险评估,强化个人消费贷用途核查验证,严防消费贷变相首付贷或违规进入楼市。探索制定市属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办法,实施分类管理,确保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下。
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健全全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实现10月底前全市改制机构统一授牌并挂牌开业。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完善“一把手金融”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金融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探索建立梅州市金融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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