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一批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方面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本报讯(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谢丹波)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揭阳市已经完成2018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其中,因逾期未公示年度报告的1367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对外公示。
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揭阳市把年报工作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抓手,把年报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年报意识。截至6月30日,全市应当公示2018年度年报企业33272户,已公示31905户,年报公示率为95.89%,其中1367家企业因逾期未公示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果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有关企业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的,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揭阳市慕翠訫珠宝有限公司和揭阳市和艺厨具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就因为通过登记注册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果依规履行公示义务、更正公示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联系等方式,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仍将对外公示5年。因此,该负责人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应健全年报、信息公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做好年报申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在经营过程中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如果企业负责人不重视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信用修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且5年内不得移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会受到诸多约束,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该负责人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将在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选举等工作中,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另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相关贷款业务。同时,在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方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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