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下单只运货不载人? 司机大佬要留心 勿成毒贩“帮凶”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检宣)不法分子利用网约车贩卖运输毒品犯罪频发,亟须引起警惕。
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2017年以来,仅广州市就批捕利用网约车贩运毒品案件22件41人,起诉14件18人。
“人货分离”幕后操纵作案手法隐蔽
在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办理的钟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中,钟某与同伙商量好贩毒事宜后,就在滴滴打车平台上预约车辆,将伪装成普通快递的毒品交由网约车司机运送至指定地点。
而在荔湾区检察院办理的申某贩卖毒品案中,申某在滴滴打车平台上约到出租车后,在上车点将半只藏匿冰毒的冰冻生鸡交给司机后离开,要求司机代运送至指定地点交给买家,而其则在幕后完成了整个贩毒过程。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会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车辆,由网约车司机将伪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再由同伙收货。而整个运输过程中,犯罪分子不直接参与运送毒品,而是通过手机网约车软件实时掌握毒品位置及车辆大致抵达时间,由于“人货分离”,使得毒品犯罪更加隐蔽,不易察觉。接单的网约车司机往往并不知情,却无意中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毒贩“隔空交易”逃避检查
在增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谢某等6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中,谢某等人与买家通过微信转账毒资,再通过网约车将毒品运输到惠州龙门等地,隔空完成交易。
而天河区检察院办理的邵某、陈某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邵某等人完成毒品交易后,指挥网约车司机搭载同案人在前方开车,并交代同案人一旦发现苗头就马上通报,陈某则用私家车搭载邵某和毒品在后方行驶,从而使毒品顺利抵达目的地。
可以看到,微信、QQ等社交软件使得犯罪分子能够方便地进行毒品数量、金额、交易地点、交易时间的沟通和确认,再利用支付宝、微信转账等网络支付手段收发毒资,并将毒品包装成其他货物,通过网约车将毒品运输到异地,司机只需将毒品交给买家即可。由于交易全程上下家都不需要接触见面,人与毒品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产生了分离,成为“无痕买卖”,难以追踪。而有的犯罪分子还会将网约车司机当作“挡箭牌”,指挥司机搭载部分同案人在前面开路,毒品则藏在另一辆车里,一旦同案人发现前方有警察巡查等情况,藏毒车辆立马逃离现场。
此外,犯罪分子还瞄准夜间警力较少、较弱的时机完成毒品的运输、卸载和交易,办案机关通常需要动用更多警力跨地域协同侦查,破案难度大大增加。
上述天河区检察院办理的邵某、陈某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中,网约车司机载着邵某等人于下午6时许从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出发,约深夜12点到达广东省惠来县,在完成毒品交易后于凌晨5点返回广州番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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