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期已过,名门壹号200多业主未拿到不动产权证开发商回应受规划变更而延误 江海自然资源局称未收到申请

南方都市报 2021-06-18 06:07

江门市江海区名门壹号小区。

涉及规划变更的配电房。

“按照合同约定,今年5月就应该办好不动产权证,可是到现在一直没有拿到证。”日前,南都记者收到江门市江海区名门壹号名扬居8、9幢业主报料称,收楼两年多,按照合同规定早应该办好的不动产权证,却迟迟没有拿到。

对此,名门壹号开发商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表示,鉴于供电部门的要求,小区配电房位置变化与原规划不符,需要进行规划变更,影响8、9幢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预计今年底完成办理规划变更。如因该公司原因导致不能准时办证,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执行。

不过,对于名门壹号开发商说到影响办证的原因是规划变更,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提供不同的说法。其在发给开发商的函件中写道“2020年7月申办名门壹号花园整体规划验收后,至今我局并未受理你司相关规划调整申请。”

买房遇到闹心事

不动产权证迟迟没办下来

2017年8月,吴小姐购买了名门壹号名扬居8幢一套98.6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在2019年5月交楼。“在合同里面约定,明确自商品房交房720日内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也就是说在今年5月要拿到产权证。”吴小姐说,可是现在已经6月了,证件依旧没有下来。

“我们去年10月,就去问过开发商什么时候可以办好证,当时他们的回复是到2021年1月应该可以办证,但是到了1月,并没有办证。”吴小姐说:“然后我再打电话去问,开发商说是按合同上面的日期走。”

吴小姐说直到今年5月,开发商还没有明确的答复,再去问开发商,对方就说建房的规划变更了,手续还没有办好,还不能确权,似乎把不能办证的责任推给了政府部门,自己好像一点责任都没有,业主听了都很不满。

和吴小姐有类似遭遇的名门壹号业主共两百多户,因配电房规划变更受影响的房屋包括名门壹号8、9幢,李先生也是其中之一。李先生认为即使配电房变更了规划,这么长的时间,开发商为什么迟迟不去处理,到了业主要办证的时候,才去处理这件事,怎么都说不过去。李先生说,针对业主提出的质疑,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回复是之前没有想那么多,以为很容易办,想不到去办证的时候才知道要这么多手续。

配电房规划变更

影响不动产权证办理

那么,名门壹号名扬居8、9幢到现在还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原因是什么?开发商又有何说法?6月15日下午,南都记者到江门壹号开发商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据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先生介绍,8、9幢很早就已经办完测绘,每一户的面积都已经测出来了,现在是要进行8、9幢的确权,但是2号商业规划变更还没有弄完,2号商业和8、9幢又不能分开来确权,影响了办证的进度。

陈先生说,2号商业有一个位置是做配电房,后来做着做着,供电局那边的设备也进场了,发现那个位置不好用,所以就进行了一个改变,旁边的商铺改成配电房用,原来的那部分就变成商铺,从功能上面改变了一点,导致2号商业要进行一个规划变更。

“前两个月,我们还在跟不动产中心沟通,8、9幢业主急着要办证,看能不能从不动产系统里面,把8、9幢和2号商业切断分开,因为这个阻碍办证,导致我们也违约了,但是从系统上来说还是不行,是一体的,没有办法分开。”陈先生说:“所以我们现在赶紧把2号商业收尾搞定。”

陈先生说:“也理解业主的着急,房子办不了房产证担心是正常,但是请业主放心,这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开发商没钱了,不存在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一个客观因素在这里,因为毕竟办不了,我们也有责任,到时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赔付。”针对有业主提出开发商会不会把房子抵押了的担忧,陈先生说,抵押不了的,8、9幢已经做完权调的,只剩下最后一步确权,没办法再拿他们去抵押,这个请业主放心。

年底完成规划变更

具体办证时间未确定

今年5月31日,江门壹号开发商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向8、9幢业主发布了一份告知书,其中也提到鉴于供电部门的要求,名门壹号2#商业部分商铺作为校区配电房使用,与原批准的规划方案不符,需要进行规划变更,且2#商业部分商铺与名扬居8、9幢住宅结构相连,需要同时一并办理确权手续,导致公司暂时无法办理名扬居8、9幢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手续,其中在进展方面写道,“我司正在积极办理2#商业部分商铺规划变更事宜,因涉及众多原施工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办理难度大,我司预计办理变更时间在2021年年底。”

走访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告知书相关内容不实,要求立即更正

不过,对于名门壹号开发商说影响办证的原因是规划变更,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提供不同的说法。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在6月9日回复业主咨询时说“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4日向其申请调整扩大该配电房,该局依法经批前公示等审批程序后同意修改并办理规划验收,其后该局未收到关于该配电房的变更申请。”

而针对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告知书,6月11日,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给开发商发的函件中明确写道“你司于2020年7月申办名门壹号花园整体规划验收后,至今我局并未受理你司相关规划调整申请,你司于2021年5月31日在名门壹号花园内向业主张贴的告知书的相关内容不实。现你司在收到函后立即更正告知书内容并在小区内公告,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你司承担。”

追问

如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

根据业主提供的合同显示,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则以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向买受人计付逾期办证利息。

对于逾期办证,该怎么处理?江门壹号开发商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在5月31日向8、9幢业主发布了一份告知书中也提出处理方案,告知书中写到“如因我司自身原因,导致逾期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资料所产生的违约责任,由我司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在我司为业主提供办理名扬居8、9幢不动产权证手续一个月内,我司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落实违约责任的赔付问题。”

采写/摄影:南都珠中江产经工作室记者 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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