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乱丢烟头引发山火 被行政拘留十日
江门日报讯(记者/张奕维通讯员/新公宣)11月15日15时59分,江门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三江镇洋美村发生山火。随后,新会区应急管理局、新会森林消防和三防应急大队等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据了解,起火地点位于三江镇洋美村金钟山,过火面积约3300平方米,经过约两个小时的紧张扑救,现场明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此次山火,三江镇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山火发生期间在该山林范围内施工作业、砍伐树木的约60多名群众进行地毯式排查走访,同时,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经过四天的走访调查及宣传,11月19日15时许,一名自称王某邦的男子来到三江派出所自首,承认是三江镇洋美村金钟山山火的失火行为人。
经审查,王某邦(30岁,四川省剑阁县人)供述其于11月15日14时许来到洋美村金钟山找老乡王某远(男,26岁,四川省剑阁县人)叙旧,在金钟山高压线铁塔附近吸食了两根香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在旁边有树叶的斜坡上,引发树叶起火。由于山上突然起风,火苗迅速蔓延至地上杂草和附近树木,火势随即变大,引发山火。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新会公安已依法对过失引起火灾的王某邦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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